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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S 2750E高温测定法(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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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S 2750E高温测定法(六)

时间:2025-01-28 15:09:00 来源:洛阳西格马高温电炉有限公司

  3.5.19.1.2如果需要采取调整(偏置法)控制仪表,并且规定工作温度范围不超过300℉(165℃),则不需再测试,但是调整量(偏置量)不能超出表6和表7中(见最大允许调整量或偏差量栏目)的极限值。该偏差是包含在3.4.4.6中规定的所有偏置以内。如果规定工作温度范围超过300℉(165℃),必须在测试范围的温度极限加上偏置量,重新检查均匀性时。采用了偏置的测试温度间隔不超过600℉(335℃)。任何调整量(偏置量)都应要求进行记录。在接下来的热处理中,必须保持这个偏置,见3.4.5.6与后续TUS的要求。

  3.5.19.1.2.1如果合格的工作温度范围超过300°F(165°C),需要重新调查,其中均匀性在其中偏移的应用测试范围的极端温度检查。试验温度为地方偏移应用于每个范围不得超过600°F(335°C)的距离。

  3.5.19.1.2.2任何调整(偏移)文档资料是一个要求。此外,任何补偿或调整,应在偏移所应用的温度范围内的所有后续热处理留在原地。这将设备恢复到3.5.6后续TUSs的要求。

  3.5.20温度均匀性测量仪器仪表

  3.5.20.1温度均匀性检验应使用校准的满足表3要求的独立测试仪器进行的测试,和独立的TUS传感器满足表1的要求。过程热处理的设备仪器不得用来记录TUS传感器数据。

  3.5.20.2测试设备已知的偏差补偿应通过电子方法或数学方法进行修正。

  3.5.21温度均匀性的调查报告

  3.5.21.1下列事项应当包括在温度均匀性的调查报告中:

  a.炉子名称或编号

  b.测试温度

  c. TUS传感器和任何负载或架子的位置包括识别细节图、具体描述或图片。

  d.从所有记录的传感器的所有区域的测试炉仪表型所需的时间和温度数据(3.5.13.3.2)

  (3.5.13.3.2)

  e.每一测试温度下TUS传感器的修正系数

  f.已知的附加TUS补偿(如果用于生产)

  g.每一测试温度下TUS传感器的修正或未修正的读数,读数应该被标识是修正的或未修正的。

  h.测试单位标识(如果不是自己内部测试的)

  i.测试公司签名(如果不是自己内部测试的)

  j.测试用的技术标准

  k.测试开始时间及日期

  l.测试结束时间及日期

  m.测试仪器标识编号

  n.测试成功或失败标识

  o.当需要时,炉子测试传感器故障记录(见3.5.16)

  p.在每个测试温度稳定后,修正的加上和减去TUS读数的总结。

  q.质量部门的批准

  3.5.21.2尽管不是均匀性的调查报告必须的部分,以下应当可以在现场:

  a.控制仪器调谐参数

  b.TUS传感器的校检报告

  c.控制和记录传感器的校检报告

  d.控制和记录传感器、负载和TUS传感器位置的三维图

  3.5.22本次修订前进行的测试,满足先前的AMS2750版本,可以认为等效于(对于符合条件的炉(1)免除初始温度均匀性测试或(2)延伸的周期性温度均匀性试验的间隔为目的)依据本次修订版本进行的测试。

  3.5.23辐射调查

  对于所有的铝合金固溶热处理的空气炉,当热源(例如,电气元件或气体管)是在墙壁时,辐射测量应在炉内的最高工作温度下进行。该检验应进行初始和任何可能会影响侧壁板的辐射特性损坏或修理后进行。

  3.5.23.1辐射测试传感器(S),应加入到正常的测量的传感器,应锤击到或焊接到,6061铝合金板中间,大约12英寸(305毫米)的广场和不大于0.125英寸(3毫米)公称厚度。该板应具有在空气中被加热到970至1010°F(520至545°C)和*次使用前进行风冷。

  3.5.23.2面板,一个用于热壁区域的每个10平方英尺(0.93平方米),应被对称地分布,与面平行于所述加热壁,在工作区的外部界限。辐射测试面板(S)的任一侧可能面临的热源。

  3.5.23.3所有的辐射测试传感器读数应满足3.5.17的要求。

  3.6实验室炉子

  3.6.1实验室炉子用于使用负载传感器时根据材料规范反应热处理测试

  3.6.1.1要求每季度系统精度(SAT)测试

  3.6.1.2负载传感器应符合3.1.5

  3.6.1.3炉温控制仪表应每季度进行校准

  3.6.1.4成功的初始温度均匀性测量(TUS)和两个附加季度TUS测试后,TUS的测试间隔可以延长到半年。

  3.6.2如果不使用负载传感器实验室炉应为生产所需的设备进行测试。

  3.6.3实验室炉不能用于任何部分或生产原料的热处理生产,除非它符合本规范的所有要求。

  3.7记录

  3.7.1所有的校准和试验记录包括传感器,标准单元和仪器,系统精度测试,和温度均匀性的调查,包括任何测试或调查故障应可供检查和保持不少于5年。

  3.7.2传感器,标准单元和仪器的校检记录应包含可追溯到NIST或等效的国家标准。

  3.8舍入

  舍入应按照ASTM E 29或其他国家标准。

  4.质量保证条款

  4.1检验责任

  该过程将负责所有必需的性能测试是符合所规定的所有要求的。买方有权见证此处的任何规定的检测或校准,以确保该程序符合规定要求的,但是这样的见证,不得妨碍设施的经营权。

  4.1.1任何仪器、传感器、试验未能满足这些要求,或已超过其测试间隔包括任何适用的允许的延长期(见表10),应停止服务。

  4.1.1.1纠正措施应形成文件,包括带仪器、传感器、测试执行的措施。

  4.2在任何测试失败或超出偏差条件下进行的事件,对可能影响产品不符合要求的自上次成功测试后进行相应的评估和记录。评估应根据建立的物质评审程序进行记录。应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记录和维护文件。当材料的加工条件偏离规范要求的影响(S)应通知买方。

  4.2.1作为适当的纠正措施的证据

  表1 –传感器和传感器校检

传感器 传感器配置 使用 校检 最大允许误差
周期 反对??
参考标准 R和型贵金属电偶 初次标准校检 5年 NIST参考标准
一级标准 R和型贵金属电偶 二级标准校检 3年 参考标准 ±1.0℉(±0.6℃)或±0.1%
二级标准 廉金属
或贵金属
R和S型
传感器校检 *使用前
校验:
R或S型-2年
廉金属-1年
一级标准 廉金属
±2℉(±1.1℃)
或±0.4%
贵重金属
±1.0℉(±0.6℃)
或±0.1%
B型贵金属 B型-2年 B型-±1.0℉(±0.6℃)或±0.5%
炉温均匀性测试 廉金属或贵金属B、R和S型 炉温均匀性测试 *使用前
校验:
⑺⑻
B  R    S
型…6个月
J或N型…3个

其他普通金属…不定期
属…不定期
Ⅰ类或Ⅱ类标准 ±4℉(±2.2℃)或±0.75%
系统精度测试 廉金属
或贵金属
B、R和S型
系统精度测试 Ⅰ类或Ⅱ类 廉金属±2℉(±1.1℃)或±0.4%
贵金属±1.5℉(±1.0℃)或±0.25%或
R、S型±0.25%
(B型
±0.5%)
控制、记录和监视传感器 廉金属或贵金属B、R、S型 安装在设备
*使用前 一级或二级标准 1 类或 2 类:
±2℉
(±1.1℃)或
±0.4%
3 类到 6 类:
±4℉
(±2.2℃)或
±0.75%
负载传感器 廉金属或贵金属B、R、S型 直接与零件
相接触
*使用前
校验:
B、R或S
型…6个月
其他普通金
属…不定期
一级或二级标准 ±4℉(±2.2℃)或±0.75%
  表1说明

  ⑴允许使用精度相同或者更高精度(在允许偏差范围内)的热电偶。

  ⑵读数百分比或温度修正系数任何时候均以大者为准。

  (3)重新校检要求在表1中概述和支持3.1.3到3.1.4

  (4)参考标准的传感器可用于校准低级别的传感器。

  (5)校验标准参照NIST或同等国家标准执行

  (6)3.1.3.3到3.1.3.4不适用本表

  (7)参考标准传感器与一个主要标准仪器一起应用于校准基准传感器

  (8)一个主要的标准传感器与一个主要标准仪器一起应用于校准传感器的二级标准

  (9)使用应限于温度均匀性,标定系统的精度,控制,监测,记录,和负载传感器的校检。

  (10)一级或二级标准的传感器与一级或二级标准仪器应用于校准这些传感器

  (11)对于类型E和K,在500°F (260°C)温度下使用时允许重新校检,在500°F (260°C)以上温度使用时不允许重新校检。

  (12)传感器类型在表2中未列出的以上的,用°F(1316°C),最大允许误差±1%。如果误差超过表1的最大允许误差,传感器校正系数应在每个应用程序中使用。对于未列在表2中的传感器类型,°F (1316°C)温度以上使用,最大允许偏差是±1%.如果偏差超过了表1的最大允许值传感器校正系数应在每个应用程序中使用。

  表2-热电偶和补偿导线

类型 热电偶 补偿导线
正极(成份 wt%) 负极(成份 wt%) 电极色标(1) 导线标志(正/负) 套管色标
J Fe 55Cu/45Ni 白/红 JPX/JNX 黑色
E 90Ni/10Cr 55Cu/45Ni 紫/红 EPX/ENX 紫色
K 90Ni/10Cr 95Ni/5,Al+Si 黄/红 KPX/KNX 黄色
N 84.5Ni/14Cr/1.5Si 95.4Ni/4.5Si/0.1Mg 橙/红 NPX/NNX 橙色
R 87Pt/13Ph Pt 黑/红 RPX/RNX or SPX/SNX 绿色
B 70Pt/30Ph 94Pt/6Rh 灰/红 BPX/BNX 灰色
S 90Pt/10Ph Pt 黑/红 RPX/RNX or SPX/SNX 绿色
T Cu 55Cu/45Ni 蓝/红 TPX/TNX 蓝色
  (1)所有的色标状态应符合ASTM 230的规定,满足其他国家标准的色标可以使用。

  表3-仪器和仪器校检

仪器 仪器类型 最大校检期(月) 标准 校检精度(1) 用途
基准仪器 奇纳电压 36 NIST 参照NIST 限于一级标准的校验
主要标准 电位计
数字伏特计
36 参考标准 ±0.1℉
(±0.05℃)
或读数±0.015%,
两者取大
限于二级标准和测试仪器和一级和二级标准传感器的实验室校检和
4个或更多韦斯顿电池组
或与DC标准等效的电池组
12(2) 基准仪器 电池额定毫安
读数的±0.005%,
限于仪表和二等标准电
池和仪表标准的实验室校准
二级标准仪器 电位计或数字电压
12 一级标准
或一级标准
电池
±0.3℉(±0.2℃)或读数±0.05%,
两者取大
限于现场测试仪表/SAT
传感器/ TUS传感器/负载、控制、报警和记录传感器的实验室校准
二级
标准
电池
2个或更多饱和或不饱和韦斯顿电池组或与DC标准等效的电池组 12 一级标准
电池
电池额定毫安读数
的±0.005%,
限于二等标准仪表的实
验室标准化
和测试仪表的实验室校
现场
测试
仪表
SAT/TUS便携式电位计
⑴、数字伏特计、电子数据记录器或数据采集系统
3 一级或
次级标准
±1℉(±0.6℃)或读数±0.1%,两者取大 限于控制、监侧或记录仪表的校准。
进行TUS和SAT
控制、监视或记录仪器 数字仪表
⑷⑸
⑹⑻
见附注
试验标准 ±2℉(±1.1℃)或读数的±2%,两者取最大者 加热设备温度的测量,记录和控制
电子自动仪表 见附注(5) 试验标准 ±2℉(±1.1℃)或设备的最大测试温度±0.3%,两者取最大
机械或热元件 见附注(5) 对比试验
(等同于
SAT)
±5℉(±3℃) 用于测量制
冷、淬火槽热处理设备
  表3说明

  ⑴允许使用等效或更高精度的仪器仪表。

  ⑵每月须进行电池间对比检查。

  ⑶电池具有±0.02℉(±0.01℃)的温度控制能力。

  ⑷一级和二级仪表的最小灵敏度1℉(1℃),3到6级设备最小灵敏度3℉(2℃)。

  ⑸控制、监测和记录仪表的校准周期要求应为如下:

  数字模拟(电动机械式)

  1级炉子---一个月 1级炉子---一个月

  2级炉子---一季度 2级炉子---一个月

  3级炉子---一季度 3级炉子---一季度

  4级炉子---一季度 4级炉子---一季度

  5级炉子---半年 5级炉子---一季度

  6级炉子---半年 6级炉子---一季度

  制冷和冷却介质的监测(数字或模拟)–每半年。例外:如果介质/冰箱传感器与炉子记录程序通道相连,仪器通道的校检周期应与设备其他通道校检周期一致.

  ⑹炉子的控制、记录、监测和数据采集仪表

  ⑺满足二级标准精度要求的现场测试仪表可用于校准SAT和TUS测试仪表。

  ⑻仅用作炉子超温报警的温度仪表不需校准。

  ⑼NIST或等效的国家标准.

  (10)包括无线传输系统

  (11)仪器在受控环境中操作,不应用于车间。

  表4-加热炉所需记录纸的分辨率(模拟记录仪器)(1)(2)(3)

炉子类别 炉温均匀性 每英寸(厘米)记录纸最大量程 记录图表的最大增量
℉/英寸 ℃/厘米 ℉/行 ℃/行
1 ±5 ±3 50 11 2 1
2 ±10 ±6 150 33 5 3
3 ±15 ±8 150 33 5 3
4 ±20 ±10 250 55 10 5
5 ±25 ±14 250 55 10 5
6 ±50 ±28 350 77 25 15
冷却 n/a n/a 150 33 5 3
淬火 n/a n/a 150 33 5 3
  (1)在AMS2750D发行一年后,加热炉所需记录纸需要求满足以上要求,详见3.2.1

  (2)数显仪表应精确到1℉或1℃。

  (3)打印记录时间的记录仪,每个信道追踪间隔不超过表5要求的被认为是数字记录仪,表4要求不适用.

  表5-记录打印过程和记录速度

记录仪类型 打印间隔(1)(2) 记录速度(3)
圆图记录仪 在每个温度以 对于温度段的时间小于1小时=最大8小时/每转1周 对于温度段的时间≥1小时=最大24小时/每转1周
定时的打印间
       6次。打印间隔不
长图记录仪 对于时间段小于1小时=最小2英寸/小时(或最小50mm/h) 对于时间段≥1小时
超过15分钟 =最小1英寸/小时(或最小25mm/h)
数字显示仪 不适用
  ⑴在AMS2750D发行一年后,加热炉所需记录纸需要求满足以上要求,详见3.2.1和3.2.2,自本修订日期起3年后所有仪器需满足。

  ⑵记录仪将记录产品在加热炉中的整段时间。

  ⑶“温度段”参考热处理时的循环温度。

  ⑷为了符合最低冷却速率,打印最小间隔可能会被改变。

  表6-部分加热炉类别、仪表类型和SAT校验周期

炉子类型 炉温均匀性 最低仪表类型 正常的SAT隔 允许的SAT最大间隔[3.4.3] 最大SAT差异(2) 最大允许调整(补偿)(1)(2)(3)
读数% 最大合格操作温度%
1 ±5 ±3 D 每周 每周 ±2 ±1.1 0.2 ±2.5 ± -
B,C 每周 每两周 1.5
A 每两周 每月
2 ±10 ±6 D 每周 每周 ±3 ±1.7 0.3 ±5 ±3 -
B,C 每两周 每月
A 每月 每季度
3 ±15 ±8 D 每两周 每月 ±4 ±2.2 0.4 ±8 ±5 0.38
B,C 每月 每季度
A 每季度 每半年
4 ±20 ±10 D 每两周 每月 ±4 ±2.2 0.4 ±10 ±6 0.38
B,C 每月 每季度
A 每季度 每半年
5 ±25 ±14 D 每两周 每月 ±5 ±2.8 0.5 ±13 ±7 0.38
B,C 每月 每季度
A 每季度 每半年
6 ±50 ±28 E 每半年 每半年 ±10 ±5.6 1 - - 0.75
冷却和淬火 每半年 每半年 ±5 ±2.8 N/A ±10 ±6 N/A
(1)最大允许调整(补偿)应与手动和电子方法一致
(2)两者取大者(℉或℃,或读数的%)
(3)SAT和TUS的补偿是独立的,每个的允许最大值。
  表7-原材料加热炉类别,仪表类型和SAT校验周期

炉子类型 炉温均匀性 最低仪表类型 正常的SAT隔 允许的SAT最大间隔[3.4.3] 最大SAT差异(2) 最大允许调整(补偿)(1)(2)(3)
读数% 最大合格操作温度%
1 ±5 ±3 D 每周 每周 ±2 ±1.1 0.2 ±2.5 ± -
B,C 每周 每两周 1.5
A 每两周 每月
2 ±10 ±6 D 每周 每周 ±3 ±1.7 0.3 ±5 ±3 -
B,C 每两周 每月
A 每月 每季度
3 ±15 ±8 D 每两周 每月 ±4 ±2.2 0.4 ±8 ±5 0.38
B,C 每月 每季度
A 每季度 每半年
4 ±20 ±10 D 每两周 每月 ±4 ±2.2 0.4 ±10 ±6 0.38
B,C 每月 每季度
A 每季度 每半年
5 ±25 ±14 D 每两周 每月 ±5 ±2.8 0.5 ±13 ±7 0.38
B,C 每月 每季度
A 每季度 每半年
6 ±50 ±28 E 每半年 每半年 ±10 ±5.6 1 - - 0.75
冷却和淬火 每半年 每半年 ±5 ±2.8 N/A ±10 ±6 N/A
(1)最大允许调整(补偿)应与手动和电子方法一致
(2)两者取大者(℉或℃,或读数的%)
(3)SAT和TUS的补偿是独立的,每个的允许最大值。
  表8-部分加热炉类别、仪表类型和TUS校验周期

炉子类型 炉温均匀性 最低仪表类型 TUS初始测试间隔 连续的TUS成功次数(1) 定期增加的TUS间隔
1 ±5 ±3 D 每月 8 每两月
B,C 每月 4 每季度
A 每月 2 每半年
2 ±10 ±6 D 每月 8 每两月
B,C 每月 4 每季度
A 每月 2 每半年
3 ±15 ±8 D 每季度 4 每半年
B,C 每季度 3 每半年
A 每季度 2 每年
4 ±20 ±10 D 每季度 4 每半年
B,C 每季度 3 每半年
A 每季度 2 每年
5 ±25 ±14 D 每季度 4 每半年
B,C 每季度 3 每半年
A 每季度 2 每年
6 ±50 ±28 E 每年 不适用 每年
冷却设备和淬火槽不需要TUS测试
  (1)连续的成功测试次数要求在增加TUS测试间隔时间以前。

  表9-原材料加热炉类别,仪表类型和TUS校验周期

炉子类型 炉温均匀性 最低仪表类型 TUS初始测试间隔 连续的TUS成功次数(1) 定期增加的TUS间隔
1 ±5 ±3 D 每月 8 每半年
B,C 每季度 4 每半年
A 每季度 2 每半年
2 ±10 ±6 D 每月 8 每半年
B,C 每季度 4 每半年
A 每季度 2 每半年
3 ±15 ±8 D 每季度 4 每半年
B,C 每半年 3 每年
A 每半年 2 每年
4 ±20 ±10 D 每季度 4 每半年
B,C 每半年 3 每年
A 每半年 2 每年
5 ±25 ±14 D 每季度 4 每半年
B,C 每半年 3 每年
A 每半年 2 每年
6 ±50 ±28 E 每年 不适用 每年
冷却设备和淬火槽不需要TUS测试
  表10-校准/测试周期允许延长期限

校检/测试周期 到期后允许延迟的期限(天)
每周 1
每两周 2
每月 3
每季度 4
每半年 6
每年 12
  表11:箱式加热炉、盐浴槽、受控温度液体槽、流态化炉或连续式加热炉采用体积法进行TUS测试时所需传感器数量(1)(2)

工作区域容积 3立方英尺(0.085 m3) 225立方英尺(6.4m3) 300立方英尺(85m3) 400立方英尺(11m3) 600立方英尺(17m3) 800立方英尺(23m3) 1000立方英尺(28m3) 立方英尺(57m3) 3000立方英尺(85 m3) 4000立方英尺(1135m3)
小于
一类和二类传感器数量(1) 5 9 14 16 19 21 23 30 35 40
一类和二类传感器数量(1) 5 9 12 13 14 15 16 20 23 25
每支一类和二类传感器覆盖区域 <1 25 21 25 32 38 43 67 86 100
每支一类和二类传感器覆盖区域 <1 25 25 31 43 53 63 100 130 160
  ⑴对于盐浴槽TUS测试只采用单一热电偶,不使用上表的传感器数量。

  ⑵对于容积大于4000ft3(113m3)的加热炉允许使用下面的公式计算采用的传感器数量:

  ●一类和二类炉:9+1/2[炉子容积(立方英尺)/225立方英尺]或者

  9+1/2[35.3х炉子容积(立方米)-6.4立方米]

  ●3类和6类炉:9+1/4[炉子容积(立方英尺)/225立方英尺]或者

  9+1/4[35.3х炉子容积(立方米)-6.4立方米]

  ⑶对于容积小于4000ft3(113m3)的加热炉允许使用上面的公式计算,也可直接套用表11

  所使用的传感器数量。

  5.发运准备

  不适用

  6.接受

  不适用

  7.拒收

  不适用

  8.说明

  8.1本标准首页左上角为方便用户查找的修订标识区,标明(l)的表示条款更改时未进

  行编辑改动,原版技术文件仍可沿用;标明(R)的表示一对技术文件进行全面校订,包括

  专门进行校订,更改内容已不适用于原版技术文件,编辑改动也同样不适用于原版技术文

  件。

  8.2在英寸/磅单位和华氏温度的尺寸和性能是主要的,在SI单位和摄氏温度的尺寸和性能都表现为基本单位的近似等价物,仅供参考.

  由AMEC和AMS委员会B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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